當孩子到了兩至三歲的時候,不少家長會抱怨小寶寶開始變成小魔怪,生氣起來會踢、拍、打,甚至咬人。事實上,這個時期的孩子喜歡挑戰權威,加上語言不能表達情緒,往往較為反叛,只要教養得宜,就可以告別這種愛打人的行為。
嚴厲說不
當孩子打人了,家長一定要干預,並要堅定地向說不,切記不要提高聲調,或者以暴易暴,以打罵形式教育。舉個例子,若孩子因為與其他小朋友搶玩具而打人,我們首先應該去停止孩子的動作,將他帶到一旁,保持平穩的語調說:「你很生氣,不高興玩具被搶走了,但我們不可以打人,打人便沒有玩具玩了。」一再耐心說明,替不能好好以言語表達的小孩說明他的情緒,再強調打人的後果,慢慢待他平伏下來。
承擔責任
除了沒有玩具玩之餘,待孩子冷靜下來,家長可帶他回去,向被打的孩子道歉,握手言和,承擔責任後,讓小朋友以自己的方式繼續遊戲。這個過程不但可訓練小朋友責任心,更可培養他們自己一套的社交能力。若小孩打爸爸媽媽,同樣可以告訴他這樣令爸媽難過,請他冷靜下來後道歉,鍚回爸媽。
正面鼓勵
若孩子懂得以友好的方式言和,記得要適當地給予鼓勵,例如獎賞他再玩多一段時間或吃甜品,獎罰分明,孩子慢慢會記住那些行為可以贏得父母的關注與稱讚,而非以暴力方式取得注視。
尋找替代
若小孩子只是情緒爆發就打人,則家長可以為他們尋找宣洩空間,例如畫畫,抱住枕頭,讓他們有適當的地方發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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