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歲至6歲,是訓練幼兒自理能力的最佳時機,除了教導他們處理個人衛生問題,訓練「居家功能」——包括整理個人物品、收拾房間、幫忙打掃等,亦十分重要。家長不妨參考以下步驟,放手讓子女多作嘗試,由學習管理個人物品開始,擺脫「港孩」陰影。
步驟一:了解自我概念
要培養幼兒管理個人物品的能力,首先要讓他們了解甚麼東西是「自己的」。幼兒大約2歲左右開始產生「自我概念」,會以自己的名字或「我」來表達自己。所以,當他們見到其他小朋友,在玩他們曾經玩過的玩具時,便會以「我的」來形容,甚至想搶過來玩。這是幼兒認識自己的第一步。這個年齡的幼兒有自己的想法,亦意識到父母有不同的想法。舉例說媽媽要他坐在餐椅上喝水,他偏要坐到梳化上喝水,因此他會用自己的方法,例如扭計、說「No」等表示拒絕。他們時時與家長唱反調,這就是所謂的Trouble Two階段。
步驟二:適當放手與協助
Trouble Two階段的小朋友,意識到自己有影響他人或環境的能力,想看看自己的影響力到底有多大;當然亦是在挑戰家長的底線。家長此時可因應子女的能力,適當放手,讓他們在許可的範圍內多作嘗試。例如讓2歲大的孩子在餐椅以外的地方進食,可能第一、二次會弄得一塌糊塗,但多試幾次,他就能掌握到雙手運用的力度與技巧,自然能吃得乾乾淨淨。如果小朋友時常能按個人意願,做到想做的事,有助慢慢建立自信心,培養出勇於探索的心態。
步驟三:了解歸類與整理
1-3歲的幼兒沒有「整理」的概念,他們將所有自己覺得有趣的東西當作玩具,用的時候會隨意破壞,用完之後隨手亂丟。即使家長叫他們收拾,亦只是將所有東西堆在一起,就當完成任務。家長要若要教導他們整理的概念,首先從物品歸類做起。一開始,可用圖卡讓孩子學習物件的種類,然後,再讓他們用圖卡作分類小遊戲。待遊戲玩熟後,家長在不同的儲存箱或抽屜貼上圖卡,標示出玩具、文具、衣物、餐具等,指示孩子在不同地方取用不同物品,在用後再一一放回原處;以建立整理物品的概念。
步驟四:建立個人責任感
光學會歸類與整理並不足夠,幼兒必須對個人物品負責,才能真正提升其自理能力。若子女已上N班或幼稚園,家長要在上述遊戲訓練的基礎上,加入收拾書包、整理房間的練習。例如先為子女所有課本、文具、餐具、書包、外套等貼上名字,再拍逐一拍下相片,然後讓子女按課程表所示,為所需用具分類,再每天按照當天的分類收拾書包。過程中,家長只須觀察,若孩子有遺漏亦不必提示,目的是讓他們明白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,後果亦要自己負責;這樣才能夠逐步建立幼兒的責任感,減少丟三忘四的情況。
後記
孩子遺失個人物品時,家長應該讓他們知道後果,例如課本丟了,明天就沒有課本上課。家長不必責罵,亦不必立即買新的,否則,子女根本不覺得「照顧個人物品」是自己的責任。另一方面,若孩子能好好照料個人物品,家長就要予以鼓勵,讓他們有信心繼續做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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