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目前的產假只有 10 周,遠遠少於歐美國家之餘,亦不及新加坡、日韓等亞洲鄰國.一直好來,不少本地媽媽都希望能延長產假,讓自己有充足時間調整身心,適應育兒生活後再以最佳狀態重返職場。幸運地,政府今天正式宣布將原定的 10 周產假延長至 14 周,而新例將於今年 12 月 11 日正式實施,對正值懷孕或計劃懷孕的女性而言,實在是個天大喜訊!
額外薪酬將由政府承擔
法定產假延長後,合資格的僱員可在緊接 10 周產假後連續放取多 4 周產假,而新增的 4 周假期所產生的額外薪酬將由政府承擔,並維持以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 5 分之 4 計算。僱主可向政府申領需額外支付的薪酬,每人申請的金額上限為 8 萬元。
縮短流產定義中的懷孕期
除了延長產假,是次修例更將「流產」的定義由「懷孕 28 周內」更新為「懷孕 24 周內」,讓懷孕 24 周或之後流產的女性僱員均可享用產假。
女性產後除了需要休養身心,還要適應育兒生活的新節奏,再加上母乳餵哺、本身育有大寶等,種種挑戰亦接踵而來,所以延長產假無疑令本地的在職媽媽興奮不已!希望未來產婦能爭取到更多福利,亦可增加侍產假,讓爸爸媽媽有更多時間共同迎接育兒新生活。
資料來源︰news.gov.h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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