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為子女明年入K班鋪路的家長留意,「免費優質幼稚園計劃」(下稱:「計劃」)於今年9月開始接受申請,至11月為止。由於該「計劃」已取代「學券」,成為小朋友入K1的註冊留位證明文件,若家長已吼準「計劃」內的優質幼稚園,就要事先了解申請程序,記實日子,交齊文件。
申請資格
學童必須符合居留條件及年齡要求。如下:
1. 學童必須是香港居民,持有香港居留權、入境權或不附帶任何逗留條件(逗留期限除外)的有效香港居留許可。
2. 在2016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,並將會在2019/20學年就讀幼稚園。學童若在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出生,則不合資格申請。
3. 若學童只持訪客簽證、雙程通行證或學生簽證來港,均不符合申請資格。
索取表格
家長可在各區民政事務處、郵政局或教育局區域教育服務處,索取「註冊證」的介紹單張、申請表格及指引。表格及有關資料亦可在教育局網頁下載,或透過教育局電話查詢系統2891 0088以傳真方式索取。部分參加「計劃」的幼稚園亦會為家長提供表格,家長可向校方查詢。
申請程序
1. 遞交表格
方法1:由9月1日起,申請人可將填妥的表格連同齊備的證明文件副本,貼足郵票再寄到「香港灣仔郵政局 郵政信箱23179號 教育局幼稚園行政二組」。
方法2:將申請文件放入信封,封面註明「申請幼稚園入學註冊證」,投入設在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4樓的教育局收集箱內。
*家長要記住,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,都不予受理。
2. 確認通知
教育局在收到申請表後的10個工作天內,以短訊形式向申請人發出「申請確認通知」,或將以書面形式將確認通知郵寄予申請人。如申請人在寄出申請表後3星期,仍未收到確認通知,應致電教育局3540 6808 / 3540 6811或24小時自動電話查詢系統2891 0088查詢。
3. 六至八周處理
家長在9月1日至11月30日遞交申請表及文件後,教育局一般可在6至8個星期內完成審核,將「註冊證」郵寄予申請人。每名合資格學童只獲發一張註冊文件,所有參加「計劃」的幼稚園,只可取錄持有效註冊文件的學童。「註冊證」的有效期最多為3年,逾期便失效,而在有效期內,學童不必作重覆申請。若家長在12月或之後交表,教育局仍按上述程序審核並郵寄「註冊證」,但學童較難趕在統一註冊日期前獲發「註冊證」作K1註冊留位。
所需申請文件
1. 填妥申請表及簽署
2.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
3. 學童身份證明文件副本
4. 填上有效通訊地址
5. 貼上足額郵票的信封
6. 影印及備存一份填妥的申請表
注意事項
1. 更改申請
若家長要更改或補充資料,必須於變更日期起計30天內,以書面形式連同證明文件寄回教育局;並簽署作實。若局方會要提供進一步資料,家長須在局方提出要求日期後30天內交齊資料,否則申請作廢。
2. 申請重新評估
家長可在教育局發出書面通知日期後30天內,以書面形式申請重新評估。申請表格要附上申請人簽署,更要列出申請理由及提供證明文件。重新評估需時6至8星期。
3. 開學後才申請
在開學一段時間才入讀幼稚園的學童,若在入學時申請並獲發「註冊證」,可在申請的學年入讀合資格幼稚園,但其在該幼稚園的入讀年期會相應扣減。
4. 學券的安排
學券持有人的學券有效期會自動轉至該「計劃」內。如學童先前獲發學券,並於2019/20學年在「計劃」內的幼稚園就讀K3,則不必再申請「註冊證」,家長可按校方安排進行K3註冊。
5. 轉校取回註冊證
如家長在註冊後想為子女轉讀第二所參加「計劃」的幼稚園,須向原校申請取回「註冊證」/「入學許可書」,並向第二所幼稚園申請註冊。原校不會保留學位,亦不會退還註冊費。
參考資料:教育局網頁
教育局查詢熱線:2891 00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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