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至4歲的幼兒或多或少都有一種執著追求——例如別人不能為他的玩具亂排次序;給他的食物或物品必須完整;穿鞋子一定要先穿右腳;任何人到家都必須由他來開門……若這種秩序被人打破,孩子會哭鬧不止,令家長頭痛萬分。其實,這正是教育家蒙特梭利(Montessori)指出的「秩序敏感期」。若家長不了解幼兒此時的心理和行為,分分鐘會把孩子誤解為小氣、難教、被寵壞的「港孩」。
發展重要表現
蒙特梭利曾在多本教育著作中指出:「孩子喜愛秩序」、「因為孩子需要一個有秩序的環境來幫助他認識事物、熟悉環境。一旦他所熟悉的環境消失,就會令他無所適從。」根據蒙氏的觀點,兒童具有「內在秩序感」和「外部的秩序感」發展階段。前者與肌肉感知及記憶有關,是指能讓幼兒意識到自己身體的不同部分,與它們所處的相對位置。而後者則是指幼兒感知、理解外部世界存在的規律與關係。而「秩序感」由孩子幾個月大時萌芽,2至3歲達高峰期,隨後會逐漸減退,到6歲左右就會消失。
「秩序感」的產生
0至1歲
此時「秩序感」屬「內在秩序感」,像幼兒習慣了媽媽的氣味、懷抱,一旦換了人,就會感到不安而「咿咿呀呀」地抗議。或者,大人錯過了他們睡覺的時間,他們就會發脾氣等。
1至3歲
部分幼兒開始由「內在秩序感」逐漸轉向「外在」。他們對物品擺放位置、動作發生順序、物品的所有權等,有執著的追求。如「秩序」遭打破,他們就會感到不安,或有過激的反應。
3至4歲
部分幼兒的執拗會上升至對完美的追求。部分人會認為,「我」遵守的規則人人都要遵守;你不遵守就是違規,他便會訴之於權威、指正錯誤——例如告狀。
5至6歲
幼兒對「秩序」的追求愈趨深入,會對美感價值的秩序感等特別關注。例如當兒童畫畫時,部分人會特別注重物品的結構、比例;當他們寫字時,字不會超出某條界線;他們砌積木時,會注重空間結構的美感等。
「秩序感」被打破
當「秩序」遭到破壞,幼兒一般會有三個階段的反應。首先,他們會感到不安、焦慮而哭鬧,當秩序得以恢復,他們就能平靜下來。其次,幼兒為了維護「秩序」而說不,自我意識開始萌芽。最後,幼兒執着於「秩序」的維護,一切都要重新來一次。所以,你會覺得1至4歲孩子頑固、硬頸、不聽話。這除了是自我意識的萌芽,開始和家長唱反調之外,家長無意中打破了他們心中的「秩序感」,也是令孩子爆發的導火線。
「秩序感」的價值
但其實,「秩序感」的建立對幼兒的成長有不少正面影響:
1. 安全感的來源之一
正如蒙氏所說:「孩子需要一個有秩序的環境來幫助他認識事物、熟悉環境。」小朋友的「秩序感」來源於對環境的控制,而這種欲望來自對未知事物的恐懼。只有經過不斷重複原有秩序,鞏固安全感,直到幼兒將守恆概念內化,安全感才能建立起來。
2. 是非判斷的萌芽
小孩子為了沒有擺整齊的積木而焦急;因為切開兩半的蘋果而大哭,是因為他認為整齊、完整是「好」的,凌亂、分半是「壞」的。在他們的心中,事物有了「對錯」、「好壞」之分。孩子開始意識到「標準」、「正當」,開始把行為和後果聯繫到一起。不過其是非概念並不完善,家長須作出引導。
3. 有助開啟智慧
「內在秩序感」使幼兒靠自己的肌肉動作和感覺來探索、感知外界事物,通過不斷地與外界交往,使動作逐漸變得協調。而「外在秩序感」會幫助孩子進行初步的思考、邏輯、因果的推演,有助他們形成對比、分類、序列等具體的思維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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