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寶貝不但對自己東西看得緊,不肯與人分享,和其他小朋友玩樂時,也會搶別人的玩具;而且家長愈是勸告,他們鬧得愈是激烈……其實,每個人的佔有欲強度不同,除了個性使然,家庭教育也有很大關係。父母的目標不是培養一個「以他人為先」的孩子,而是要他們學會在可接受的範圍內與他人分享的態度。只有在擁有權的觀感上進退有據,孩子才會變得大方得體。六個方法淡化佔有欲
家長強迫孩子將自己的物品和人分享,反而會加深其挫折感與憤怒,認為父母幫別人搶他的東西!有些孩子會把東西搶回來,有些則會一早把東西藏起來……所以家長應該尊重孩子的堅持,嘗試向孩子講解以往接受別人禮物和分享的經驗,再讓他決定是否割愛。如果他不願意,家長就代他向別人道歉吧。
方法二:學習物權概念
小朋友對於物品所有權的概念模糊,尤其是2至4歲的幼兒。因此家長就要教導孩子認識甚麼東西是屬於他的、甚麼東西是屬於他人的,例如為孩子的東西貼上名字以茲識別等。若孩子羨慕別人的東西,家長就要向他解釋「為何(別人)會擁有」與「如何才能擁有」。家長可鼓勵孩子,在其力所能及的範圍內,努力以行動來獲取想要的東西(如做好事儲積分換獎品)。
方法三:有借有還是美德
孩子看到喜歡的東西就拿走,是一個不能姑息的壞習慣。家長必須教育子女,見到喜歡的東西,要先詢問物主的意見,暫時「借」來玩,玩夠了就要「還」給人家,不可以據為己有。如果孩子因為佔有欲而有意識地拿走別人的東西,家長必須要求他們親自把物件還給物主,並且有機會承擔被人指責或賠償的後果。
方法四:嘗試交換物品
3歲以上的幼兒自我意識增強,意識到自己獨立存在,能區分主體和客體的關係,對於「你的」、「我的」、「他的」等物主代詞有一定概念。此時,孩子慢慢會減少搶人物品的行為。若家長在此時引導子女,例如:想要別人的玩具/書本/食物時,嘗試用自己的東西(性質相近的物品)去交換,可有助滿足孩子的好奇心,又能促進孩子的社交技巧,一舉多得。
方法五:鼓勵提升自信
幼兒信心不足,即使自己的東西很好,仍會覺得人家的比自己的好,想要擁有。因此家長除了要教導子女學習了解物品的功能及特性,教他們如何挑選物品之餘,還要培養其美學的認識。例如:多鼓勵他們自己選擇衣着、玩具、文具等,他們選得好,家長就要表示認同;以協助子女相信個人眼光,不貪圖他人物品。
方法六:公平對待孩子
家長及長輩要對得孩子要盡量一視同仁,要強調手足之間互相禮讓,不能過度強迫「大讓小」。同時,家長要嘗試對子女解釋一些客觀事實,如:媽媽一雙手只能抱一個孩子,不能同時抱弟弟和哥哥!大孩子一般較能理解這個道理,只是不情願而已;父母可以給予其他的安撫,例如多加稱讚、擁抱及陪伴等。
後記
孩子獲得足夠的關愛,擁有不同的選擇,對自己的眼光有信心,他們就會逐漸改善對某人或物品的執着。家長也可以配合故事、遊戲等,向子女灌輸分享的樂趣,給予足夠的時間,讓他們學會分析問題,學會自己做決定;這些對孩子調整個人佔有欲都頗有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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