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國際婦女節(3月8日)的主題是「打破偏見」(#BreakTheBias),致力消除對女性的種種偏見及固有的刻板印象。在香港,外傭面對歧視的情況一直存在,懷孕的外傭所面臨的挑戰更甚。根據融幼社在2020年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,接近65%的受訪者認為外傭不應在僱傭合約生效期間懷孕,情況令人關注。
懷孕的外傭往往遭受外界以有色眼鏡看待。除了道德上的批判外,外傭亦要面對僱主這一關,僱主對外傭懷孕消息不知所措是能理解的。請外傭無非是為了照顧家人,外傭懷孕了仍能繼續工作嗎?懷孕期間需要僱主照顧嗎?應該讓她放產假嗎?對僱主而言似乎是得不償失。
外傭發現自己懷孕時,由於極度徬徨和恐懼,一般只會嘗試盡量隱瞞僱主直至被揭發,或選擇墮胎,導致悲劇發生。同樣地,僱主面對外傭懷孕也會顯得不知所措,他們未必了解在法律上及道義上應負的責任,導致有外傭因懷孕而慘遭解僱。其實,只要僱主和外傭雙方加強溝通,攜手尋求合法、合情、合理的解決方法,便能達致雙贏局面。
香港的僱傭條例容許外傭與所有香港女性一樣,在僱傭合約期內享有懷孕的權利。
僱主不能終止懷孕外傭的僱傭合約。除非外傭作出嚴重的不當行為,解僱懷孕的外傭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萬元。
在香港,所有女性僱員都享有14週產假,外傭亦不例外。
工作不少於40週的外傭都可享有薪產假,產假期間的薪金為每月工資的4/5或80%。
外傭必需向僱主發出正式的懷孕通知,須附有註冊醫生簽發的證明書,並列明預產期。
外傭必需享有安全的工作環境,僱主需確保外傭遠離刺激性化學品等,並與外傭商討是否需要安排額外的休息時間,或調整工作安排。
僱主並不需要支付外傭懷孕相關的費用。若外傭打算在她的家鄉分娩或放產假,她將需要支付所有相關的費用。
僱主並沒有義務為外傭的孩子提供住宿。他們應鼓勵外傭仔細考慮是否回鄉分娩,以及在產假期間她和孩子的住宿安排。
外傭可憑有效的香港身分證享用公共醫療服務。外傭可以獲取免費的產前和產後服務,以及僱主所住的地區的公立醫院的產科服務。
外傭的嬰兒如在香港出生,不一定會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。孩子如要符合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資格,至少父或母一方必需為香港永久性居民。
作為外傭僱主,不妨給予她們多點包容和支持,建立良好的僱傭關係,長遠而言對外傭的工作表現會產生正面的效果。
作者:融幼社副行政總裁林慧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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