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同理心」指能站在他人立場,設身處地體會對方感受。一般家長希望培養孩子「同理心」時,往往只是告誡他們,要站在他人立場去想;但這個概念太抽象,小朋友未必能理解。不想子女對自己的忠言「左耳入、右耳出」,家長不妨參考以下四大守則,要從生活入手,讓孩子放開懷抱,關心他人。
四大守則 逐漸建立
「同理心」是指能站在對方立場思考,例如看到小朋友因找不到父母而哭泣時,能感同身受那種不安與慌張,仿佛自己是當事人。而「同情心」則不同,當看到他人焦慮不安,會給予憐憫,或給予物質需求的滿足,而非心靈上的安慰或陪伴。人的「同理心」並非與生俱來,是透過家長與嬰兒的互動,不斷刺激孩子去了解與關懷周遭的人和事物,逐漸建立起來的。
認識情緒 了解感受
一般來說,2至3歲的小朋友在他人的耳濡目染下,會慢慢發展出同理心,他們看到其他小朋友哭時,或者會拍拍對方,抱抱對方。這種方法感受到對方情緒起伏、主動關心或安撫的行為,就是同理心的展現。
家長可在此階段教導孩子了解各種情緒感受。例如自己不小心撞到手,皺眉喊痛,然後請孩子幫你「呵呵」,再讚賞他:「你知道媽媽痛,真是體貼!」又或者,在孩子發脾氣後告訴他:「你剛剛好兇,媽媽傷心了。」透過這些舉動,孩子會從家長的反應,了解到他為別人帶來不同的情緒與感受,會明白到自己的行為哪些會被認同,哪些會帶來負面影響。
接觸人群 學習觀察
如要養成「同理心」,幼兒要具備一定觀察能力,才能接收到他人的情緒,進一步理解他人情緒或想法。家長宜多讓孩子與人群接觸,例如多帶孩子去公園玩,當看其他小朋友因玩不到鞦韆而難過時,家長便可以協助孩子去觀察及描述感覺,例如「那位小朋友玩不到鞦韆,一定覺得很難受。」借助日常生活中的經驗,引導孩子了解他人的情緒,如此一來,當孩子日後遇到類似狀況,就能運用經驗,進而展現「同理心」行為。
誘導教育 感同身受
孩子作出不顧他人感受的行為,父母通常會感到羞愧及自責,進而指責孩子。但如果,孩子欺負別人,家長能在制止他之後,問他若別人對他做了同樣的事,他會有怎樣感覺,則有助誘導幼兒了解父母的反對態度。家長通過指出受害者的痛苦,讓孩子想像自己遇到同樣情況的感受,進而喚醒其「同理心」。家長強調他人的視角,指出他人的痛苦,並且讓孩子明白其行為導致這些痛苦,孩子才會意識到自己給他人造成了痛苦,產生內疚感,並設法去補救。
正向教導 樹立榜樣
「言傳不如身教」,家長在日常生活中能理解孩子的感受,並尊重孩子的情緒,有助孩子建立「同理心」。而在生活中,父母的教養態度要一致,一方面要求孩子有「同理心」,理解他人的感受,自己亦要顧及子女的感受。若說一套做一套,就會適得其反。例如家長不了解原因,便斥責哭鬧的子女,其實也是漠視子女感受的表現。若小朋友自身缺乏被理解的經驗,長大後亦不會懂得體諒他人。另外,筆者亦不建議家長以零食、玩具等物質獎勵作誘因,因為容易令孩子只願意做有得益的事,若養成功利的個性,很難會站在他人的立場,為人設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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