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分家長經常會以奬品、金錢等作獎勵,誘使孩子為了得到更多獎品而努力達到要求,短期內效果較為明顯。不過,物質獎勵會令孩子將表現與「著數」掛鉤,良好行為或會無以為繼。究竟,家長是否應該一直採取物質獎勵方法教導孩子?值得大家一番深思。
不宜養成習慣
以獎勵的方式,推動或促進小朋友做出家長期望的事,在心理學上稱之為「正增強」。而物質獎勵通常能針對幼兒內心的渴望,因此能在短期內提升其行為動機。例如2至3歲的幼兒對食物較為敏感,家長會在他們完成指令時,給予糖果。此時,子女的確會立刻變得聽話,而且會記得做好之後有糖果吃,其良好表現亦能維持一段時間。但這類獎勵亦會有反效果,因為部分幼兒總是惦記著糖果,反而無法專心完成指令。因此在教導子女時,尤其在日常生活,家長宜少用物質獎勵,避免子女養成行為與獎品掛鉤的習慣。
家長失去主導權
大部分家長都關愛子女,為他們提供充裕的物質生活,若想以物質獎勵,提升其完成目標的動機,獎品的規格豈能比日常生活低?想要的東西垂手可得,小朋友覺得一切皆理所當然,家長只能購買更多、更貴的獎品,才能增加其吸引力。而聰明的孩子更會發現,做得好有獎品;做得差之後改好,同樣有獎品。在沒有獎品時,他們就不會有「表現」,或者刻意做得更差,甚至以此要脅,迫使家長將獎品加碼,才將行為「回復」到正常水平。如此一來,物質獎勵只會將孩子的「胃口」養得愈來愈大,不但失去獎勵意義,亦會無形中「培養」了孩子的貪欲。
助長功利心態
父母不斷通過物質獎勵來要求孩子做到某一件事,導致孩子習慣用物質去看待每一件事,助長其功利心態。他們會覺得學科考到90分、收拾房間、做家務等,都是父母要求,我只是滿足他們的要求,幫他們做事,做好了就會有回報,做不到或做不好,就沒獎品……這種心態會嚴重扭曲了幼兒對個人責任的理解。家長若沒有加以正確的引導,小朋友便不明白甚麼事情是自己該做的,對學習亦缺乏主動性、積極性,對家庭的事務亦毫不關心,甚至對外界事物,都因為沒有足夠的物質吸引,而表現得漠不關心。
不利學校教育
若父母的獎品又多又貴重,對於學校教育亦會造成困擾。因為校方的小獎品,例如文具套裝、書券等,相對家長的獎品吸引力大減,小朋友甚至會看不起學校的獎品,達不到獎勵的心理效果。再加上,小朋友的成就感以物質來刺激,一旦沒有獎勵,就不會再朝目標「努力」;又或者,家長這次定下的目標太高,他們無法達成,就乾脆不理。因為這次做得不好,大不了暫時不要電子玩具或者手機,等下次目標低一點,容易做到,再拿獎品也不遲。這種「容易放棄」的心態一旦養成,對於小朋友在學校的學習,會有負面影響。
後記
其實,物質獎勵亦非完全無效。對於2-3歲的幼兒,給予小許物質獎勵,例如貼紙等,能夠提升其完成任務的動機。家長亦可以按孩子需要的物品作為獎勵,例如新的羽毛球拍等;總之要控制成本,不可濫發,再配合非物質獎勵,令子女獲得家長肯定、認同、讚賞與陪伴,才能有效激發他們學習或做事的熱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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